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锦绣路176号阳光商业世界10栋1单元11层1110号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权证号 | 川(2018)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59292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99.43㎡ |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有抵押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锦绣路176号阳光商业世界10栋1单元11层1110号房屋。 特别提示:据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标的物现场及向案件承办人调查了解到:(1)标的物为空置;(2)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锦绣路176号阳光商业世界10栋1单元11层1110号,周边设有公交站点,交通便捷;(3)标的物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限购情况:目前,司法拍卖的房屋不受成都限购令的影响,但鉴于政策可能调整,竞拍时,请及时了解过户政策,本院不对告知的过户政策情况承担保证责任,相关的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4.咨询、预约看样网址:http//www.sfupw.com/,联系电话:400-9959166 |